《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全文

2021-06-29 分类: 积分入户
摘要

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知积分制入户广州需要的条件。


实施日期:2020年07月09日

  

失效日期:2025年07月08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629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有序推进长期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类来穗人员入户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积分指标体系,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按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当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

  第三条 积分制入户主要面对长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包括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范畴。

  第四条 每年度积分制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纳入当年迁入人口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积分制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制定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确定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

  各镇(街道)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负责申请材料预审、受理、资料录入等工作。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配合制定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消防、城管、交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参照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分别制定文化、体育等特殊技能人员,以及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积分指标体系,并根据当年下达的指标数量遴选拟入户人员。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核查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记录;办理入户手续。

  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

  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七条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制定的积分制指标体系,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遴选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公示。

  第八条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本办法所称的未成年,指年龄不满18周岁。

  第九条 拟给予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名单应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及发放入户卡。获批人员凭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卡等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第十条 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第十一条 在审核及办理户籍迁入本市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以办理户籍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积分制入户(包括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

  各相关部门应整合和共享信息资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申请流程,构建责任明确、功能互补、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2号)同时废止。

 

原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推荐:2021年本科学历入户广州的办理指南

           无房如何入户广州?没有房产怎样入户广州?


如有不懂,欢迎咨询:

手机(微信同号):18902302429 , 15918405959(微信同号)

相关资讯
广州社保断缴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广州社保断缴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广州社保断缴一个月有什么影响?广州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怎么购买广州社保?离职后如何购买广州社保?
离职后怎么购买广州社保?离职后如何购买广州社保?

离职后怎么办理广州社保?离职后有没有办法可以购买广州社保?

医疗保险如何转入广州?
医疗保险如何转入广州?

很多外地来广州打拼的工作者,曾经在外地买过医疗保险。那么他们应该如何把医疗保险转入广州呢?

60岁退休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那发完139个月后我怎么办
60岁退休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那发完139个月后我怎么办

60岁退休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那发完139个月后我怎么办?

广州医保可以报销多少?广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广州医保可以报销多少?广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怎样报销广州医疗保险?如何购买广州医保?广州医保可以报销多少?广州医保比例为多少?

2021年广州职工社保怎样缴纳?广州职工社保缴费比例为多少?
2021年广州职工社保怎样缴纳?广州职工社保缴费比例为多少?

广州职工缴费基数为多少?广州社保怎样办理?广州社保怎样缴纳?

微信扫码咨询
社保代缴、咨询热线
电话:

020-29880059 020-89851125

手机:

159 1840 5959 189 0230 2429

疑难问题、在线解答
  1. 交了广州社保,怎样办理广州社保卡?
  2. 忘记了医保卡密码怎样报销医疗费?电子医保卡怎样报销?
  3. 广州社保卡可以在外地使用吗?
  4. 广州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一样吗?
  5. 广州医疗保险交多少年可以终身享受?
  6. 在广州为什么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有什么用途?
  7. 为什么广州社保这么贵?
  8. 2022年广州社保最低标准缴费金额和基数是多少?
  9. 职工社保和五险一金的区别有哪些?
  10. 广州社保分为几个档次?最低缴费标准为多少?
  11. 自己买广州社保需要多少钱?自己如何办理广州社保?
  12. 广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是多少?广州社保最低交多少钱?
  13. 广州社保为什么这么贵?广州社保为什么和深圳社保相差大
  14. 如何为个人代缴广州社保?公司怎么为个人代缴广州社保?
  15. 广州社保断缴了,还可以补缴吗? 怎样补缴广州社保?
  16. 失业后怎么买广州社保? 广州失业人员如何买社保?
  17. 广州个体户怎么买社保? 个体工商户怎么给员工交广州社
  18. 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为多少?广州养老保险缴费标
  19. 公司办理广州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怎样办理广州社保?
  20. 外地人在广州怎么买社保? 外地人可以在广州买社保吗?
  21. 代缴广州社保一个月多少钱?
  22. 广州社保分几个档次?广州社保每月交多少钱?
  23. 广州个人怎么买社保?广州社保个人怎么买?
  24. 如何补缴广州社保?广州社保补缴需要什么资料?
  25. 代理广州社保,广州社保代理公司,代缴广州社保
  26. 断缴广州社保有什么影响?广州社保断缴的影响有哪些?
  27. 个人社保代缴,代缴广州个人社保,广州社保代缴公司​
  28. 2021年广州社保最低标准为多少?广州社保一个月多少
  29. 个人怎样购买广州五险一金?缴纳广州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
  30. 2021广州个人社保多少钱一个月?广州个人社保缴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