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广州生育津贴怎样计算?
2021-04-05
分类:
疑难问题
摘要:
广州生育保险的福利待遇有哪些?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是怎样计算的?
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广州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备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按社保局核定的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各月工资总额÷各月在职职工人数之和,来确定的。用人单位若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公司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
广州生育假期天数的计算:
1. 顺产98天;
2.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30天;
3.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假期。
4. 流产: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假期;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假期;
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假期;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假期。
5.若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还可以享受假期:
1.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天;
2.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
3.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
4.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0天;
5.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休假14天。
若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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